根据《2023年韶关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公告》和有关规定,我单位近期组织了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进行了体检,现将体检结果合格人员名单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请体检合格的考生于2024年3月5日前准备好以下资料提供给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办。请考生近期不要出远门,并保持通信联络畅通,如通信号码已改变的,考生请主动与县卫生健康局(0751-2251041)联系变更,随时接受招聘单位的考察。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个人档案去向;
2.个人总结;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证明;
5.身份证、毕业证及招录岗位所需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完后退回);
6.有工作经历的请附上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和社保清单),以便审核工龄;
7.请自行前往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网页(http://www.pbccrc.org.cn/)或中国人民银行营业厅打印个人征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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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27日
原标题:2023年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招聘体检结果公告(三)
文章来源:https://www.xinfeng.gov.cn/zwgk/tzgg/content/post_25908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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