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结合街道实际情况,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聘员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秘岗1名、综合岗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政机关工作纪律和有关规章制度;
2、无社会不良记录,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能够服从组织安排和管理;
3、有独立工作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办公电脑软件。
4、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资格条件
1、文秘岗1名
(1)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专业为汉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哲学类、法学类、历史学类、管理学类专业;
(3)文字功底扎实,熟悉公文写作、公文处理和新闻宣传等相关知识,公开发表过文章,具有文秘、写作岗位或政府单位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精神。
2、综合岗1名
(1)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以下的公民(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截止日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3)有一定的文字书写、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计算机应用操作能力;
(4)具有C1及以上级别驾驶证,有实际驾驶经验,能熟练操作驾驶;
(5)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有良好的纪律性、团队合作精神。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3年内,在全国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名的其它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因资格审查和报名工作同步开展,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1、报名时间:
2022年11月24日——12月 9日的工作日时间,上午9: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17:30。
2、报名地点:
长洲街道金洲北路 567 号长洲街道办事处三楼 305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020-82180354)。
3、报名需提供资料:
(1)《黄埔区长洲街道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该表需自行打印并签名);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
(3)户口本(含首页及考生本人页)原件、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学历鉴定“3选1”:
①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
②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
(6)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照 1张;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相关工作经验社保记录证明、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
考生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均不能报名。街道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则通知参加考试。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达到或者大于1:3的比例,按公告程序组织考试;报考人数少于拟招聘人数3倍的,则视情况顺延报名时间。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凡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话通知参加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以开考前通知为准。
(2)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主要考核公文写作。本次考试不发复习资料,不指定复习书目。笔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的不进入面试环节。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和内容: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对考生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成绩按100分制计算,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的不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考试总成绩
按笔试成绩1:5入围面试,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成绩仍然相同的,另行组织面试。总成绩不足60分者,一律不予进入下一个环节。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1:1确定体检人选。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他考生参加体检,总成绩不合格不进入递补序列。体检标准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的体检标准。
(六)政审考察
按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和组织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依次递补,总成绩不合格不进入递补序列。
(七)公示录用
根据报考人员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招录人员名单,并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街道按相关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一)拟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四)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五)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街道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与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胜任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正式聘用手续,政府聘员工资待遇参照长洲街政府聘员管理办法及上级相关规定执行。文秘岗政府聘员待遇参照长洲街道中级聘员考核期内的待遇标准,综合岗政府聘员待遇按照长洲街道一般政府聘员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岗位的首次聘用服务期均不少于1年,服务期内原则上不得辞职、不得报考其他单位。
五、疫情防控要求
报考人员需进行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并提交24小时内有效的、阴性的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报告(穗康码、粤康码显示即可)进入现场报名和笔试、面试场地。
本次考试组织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区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配合做好个人防护。因疫情影响导致此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或组织方式发生变化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根据公开招聘相关规定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黄埔信息网发布公告。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广州市黄埔区长洲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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