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招聘公告,经面试、体检等环节,现对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1月29日止。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单位反映(受理地点:开平市苍城镇西门街38号,邮编:529341,电话:0750-2820838,传真:2820838)。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我单位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开平市苍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4日
附件: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体检 | 聘用岗位 |
1 | 曹焕荣 | 男 | 合格 | 环保巡查工作队工作人员 |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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