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年龄在18-35周岁之间(即1986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中级职称及以上可放宽到40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或违背承诺行为的。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核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核,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聘人员按所聘岗位执行本院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即日开始,招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
发送简历、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执业证,至医院办公室邮箱xyhw111@126.com。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二代身份证。
2.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面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
应聘者报名时由工作人员对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
(二)面试
符合报名资格的由医院根据报名情况进行面试,面试结束后,两天内通知面试结果,并商定正式入职时间。
(三)体检
面试通过后在正式入职前,需在二级医院进行自费入职体检。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体检合格,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待遇、签订劳动合同。
五、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本公告由信宜市洪冠镇卫生院负责解释。
3.联系方式
信宜市洪冠镇卫生院五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0668-8687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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