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师资配备的需求实际,为确保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我校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小学心理教师1名。
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言行。
(三)具有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
(四)身体及心理健康,具有小学以上的心理教师资格证。
(五)待遇:按花都区临聘教师待遇标准执行。
(六)应聘方式
请有意向者于2024年是2月15日前将个人应聘资料(个人简历、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发到邮箱hdcnhnxx@126.com。学校审核资料后,符合条件则通知面试。
联系人:练老师
联系方式:1363230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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