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连平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府办〔2021〕59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县委宣传部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县委宣传部编外人员1名,从事创文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身体健康,诚实守信,责任心强,有良好的政治素养,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二)学历、专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三)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基础,熟悉公文写作和办公软件操作。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2月8日以后出生)。
(五)限连平县户籍(在招聘部门所在地有固定居所)。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2024年2月8日至2月19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请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pxcb518@126.com。
1.本人填写的《中共连平县委宣传部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签名扫描件)和《中共连平县委宣传部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信息采集表》及近期大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1张。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三)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报名咨询电话:0762-4332518(工作日上班时间接听)。
四、考试方式
县委宣传部将根据报考人员的年龄、学历、专业、政治面貌及人岗匹配度等,从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中,按照1:5的比例(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达不到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择优确定考试人员。经审核确定为考试人员的,将以电话或短信形式告知。
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文字理解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职位适应度、形象仪表等方面进行考察,满分100分。
五、确定聘用人员
(一)体检。根据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办法》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二)政审。通过体检的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参加政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政审时应提供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个人征信报告和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三)公示。根据体检、政审结果,确定聘用人员。将拟聘人员名单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工作需要或发现不宜聘用的情形,则依次递补。
六、聘用人员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试用期为2个月。聘用人员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参照县财政有关编外人员(普通类)的规定执行。
七、其他有关说明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中共连平县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连平县委宣传部2024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
中共连平县委宣传部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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