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3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经招录流程,现将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3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名单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录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综合办公室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临海大道法治大厦,邮编:518054,电话:0755-86705270,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我院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录用的,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影响录用情形的,我院将正式办理录用手续。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2023年警务辅助人员拟录用名单.xls
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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