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江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江人社发〔2010〕5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2022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2022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应聘者可登录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163hainan.com/2022/1121/20221121060248255.png" />
5.笔试内容
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知识与应用等相关专业知识。
6.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定为50分。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考生可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查询笔试总成绩。
7.笔试加分
根据《关于做好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江人社发〔2022〕171号)精神,“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以适当加分。其中,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免笔试岗位的,不实行加分。申报笔试加分的应聘者请于报名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提交申报加分资料,逾期视为放弃加分申报。申报笔试加分所需材料: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
8.注意事项
考生务必认真阅读《线上考试规则》(附件5),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考试纪律。如发现弄虚作假、考试作弊等违纪、违法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成绩,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严肃处理。
(1)考试过程中的文字、图像、音频、视频等信息均为与考试内容有关的信息,不得以任何方式录制、泄露、传播。
(2)考生在考试时,应按照要求答题。考生考试全程不能透露本人的姓名、毕业院校、籍贯等具有明显个人特征的信息。
(3)考试过程中,需保证网络畅通,因设备、网络异常或不按规定操作导致考试中断或无法正常完成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二)面试
本次面试工作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确定面试对象
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考生才能进入面试,面试的人数以入围人员笔试成绩高低为序按各岗位招考人数1︰5的比例确定。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
2.面试前资格初审
面试前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初审,采取线上审核方式进行,资格初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对象应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并及时登录报名系统留意审核结果。资格初审不合格或未在指定时间内完成(补充)资料上传的,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时间及形式
具体安排以面试通知为准,将在市教育局网站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面试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三)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统一设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如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市教育局另行组织面试。
五、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招聘人数,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为体检对象。
(二)资格复审
进入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加体检。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体检资格。
(三)体检工作要求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体检程序、项目、纪律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及《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规定执行,教师岗位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法律、法规、规章或国家行业其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体检标准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如出现上述文件尚无明确规定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可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如视力、听力、血压、心率4个项目初次现场体检不合格的,应聘者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检要求,并在当天统一安排复检,最多可复检2次,当天体检结束后,不再安排复检。如体检医院对其它体检项目作出体检不合格结论的,应聘者在接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可向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的书面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考察
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须对通过考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考察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对拟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市教育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试用及聘用
对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招聘单位或市教育局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未按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的;或报到后拒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均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聘用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应聘该岗位面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均合格的人员范围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研究决定:
(一)体检人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
(二)考察人选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聘用的;
(三)拟聘用人选公示发现问题不予聘用或放弃聘用的;
(四)聘用人选未按规定时间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的;
(五)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专项招聘周期。
十、监督管理及其他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等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市教育局受理,市教育局电话0750—5502014。
(三)应聘者、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有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聘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监督举报、招聘政策咨询受理部门及电话:市人社局0750—5507608。
(四)线上考试系统咨询技术电话:400—808—3202。
(五)考生应时刻关注市教育局网站有关本次招聘信息,并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填写电话有误或因应聘者自身原因,招聘单位联系不到应聘者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本公告由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台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台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台山市教育局
2022年11月21日
原标题:2022年下半年台山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nts.gov.cn/zfgzbm/sjyj/zwgk/zfxxgkml/tzgg/content/post_27383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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