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岗位
保健医生1人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四)具有妇幼保健、护理等卫生或医学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
(五)持有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保健医生上岗证;
(六)善沟通、专业能力强,具有至少1年幼儿园或医护相关工作经验;
(七)年龄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八)熟悉幼儿园卫生保健、健康监测、流行疾病防控、营养膳食配餐、食材快检、保育、后勤管理等工作者优先。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一)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二)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限制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三)失信惩戒对象;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1月13日。
2.报名方式:应聘者将个人资料发送到电子邮箱442889227@qq.com,邮件主题文件名请以“岗位+姓名”命名,或在规定时间内到港口镇第一幼儿园门卫室递交报名资料。
3.报名时请提交以下资料:
(1)《港口镇第一幼儿园教职员工招聘报名表》扫描版或纸质版一份(详见附件);
(2)居民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一份;
(4)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有关证书,如:保健员证、护士证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5)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综合能力证明材料,如:专业技术资格证、培训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或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小组在报名符合条件人数中根据学历、经验、获奖等情况,择优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笔试和面试人员。
(三)考试
1.考试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2.考试形式:笔试加面试。
(四)考察、体检与聘用
1.笔试分数占比40%,面试分数占比60%,合计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与聘用人选。分数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可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2.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由幼儿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3.聘用人员上岗时间为2024年2月下旬,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工资待遇按照《港口镇公办幼儿园教职工薪金福利实施方案》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未尽事宜由港口镇第一幼儿园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钟老师 0760-28210882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