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我县就业困难人员稳定就业,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广东省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本次公益性岗位的招聘对象:本县户籍,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或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
(二)应聘人员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即18周岁以上,男性60周岁以下,女性50周岁以下),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及服从工作安排。
二、招聘单位及岗位
详见附件:1.2024年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益性岗位招聘信息表(第一批)
三、报名办法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
(一)报名时间、地址及联系电话详见附件1。
(二)报名方式及提交资料:
报名人员需按照岗位具体要求提交以下资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2.脱贫人口需提供建档立卡帮扶记录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需村委或居委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3.就业困难人员需提供就业创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2,自行下载或在报名处领取空表)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处)
四、面试
面试由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具体形式、地点、时间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及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对面试合格的人员,由用人单位在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以上,经公示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招聘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人员信息报送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六、其他事项
参加招聘的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聘,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附件:1.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2024年兜底安置类公益性岗位信息表(第一批).xlsx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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