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3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参加人员
体能测试达标且完成心理素质测试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的,不得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
(二)复审时间
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4:00—14:30
(三)复审地点
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1楼(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四)复审材料清单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
3.退伍证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明确服役时间的服役证明(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官和士兵提供);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参加资格复审及面试的考生应携带以上材料到指定地点报到。未能按要求报到的,按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及面试资格处理。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入职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
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14:30—18:00
(二)面试地点
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1楼(地址: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考生报到后,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2.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3.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各招录职位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我院官网。
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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