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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广东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拟选用人员公示(第一批)

根据《深圳市福田区2023年11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要求,现将2023年11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莲花街道办事处拟选用人员(第一批)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4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选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6号405室,邮编:518000,监督电话:0755-83079089,传真:0755-83079089,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莲花街道办事处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选用的,将取消拟选用人员的选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选用情形的,将按规定办理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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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区莲花街道2023年11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拟选用人员名单(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办事处

2023年12月27日

原标题:福田区莲花街道2023年11月公开选用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和社区专职工作者...

文章来源:http://www.szft.gov.cn/xxgk/bmtzgg/content/post_11075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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