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区行政复议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选聘办法》(汕府复议办〔2022〕1号)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选聘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主要职责是为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咨询意见,并就行政复议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共性问题研究提出意见。
二、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的任期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实行聘任制,任期5年,可以连任。
三、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应具备条件
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经常居住地为本市;
(二)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公道正派,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具有与履行委员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以及身体条件,在本专业领域有较强影响力,或者在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领域有一定理论研究水平和实务经验;
(四)没有受过党纪处分、行政处分、行业协会处分,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或者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情况。
四、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公开选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1月11日。
报名方式: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要求如实填写《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申请表》,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材料要求:《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申请表》双面打印两份,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或者居住证(正反两面)、最高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一份;若有其他符合选聘条件的印证材料,如相关职称、执业证书、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研究成果等,请一并提交。
报名材料提交方式:
1.向汕头市潮阳区司法局(汕头市潮阳区城北四路工业区D1幢)行政复议受理窗口现场提交报名材料;
2.通过挂号信或特快专递邮寄至汕头市潮阳区司法局(在信封上注明“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报名材料”),地址:汕头市潮阳区城北四路工业区D1幢,邮编:515100,联系电话:0754-89391975。
(二)审核遴选。潮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质进行初审,综合考虑申报人员的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工作能力等方面条件,并结合行政复议工作需求、行业比例等因素,拟定聘任名单。
(三)公示。拟聘任名单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聘任。公示期届满无异议的,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予以聘任。
汕头市潮阳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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