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法院2023年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招录面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
(一)参加人员
体能测试达标且完成心理素质测试人员。未按规定完成心理素质测试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3年12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00-14:30
报到地点:深圳市经理进修学院(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5号)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三)面试需携带或出示的材料:
1.准考证;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资格复审
面试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提供的材料主要有: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位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暂未取得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退伍证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明确服役时间的服役证明(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官和士兵提供);
4.获奖证书等其它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提交复印件一份。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不能当场提供的,可在办理正式招录手续时提供。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面试成绩,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地点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报到后,须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3.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4.根据工作安排,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尽快公布招录总成绩,划定总成绩合格线,确定体检人选名单。各招录职位总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待定,请各考生密切关注市中级法院官网。
深圳市光明区人民法院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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