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广东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实施意见》(粤组通〔2008〕50号)等有关规定,对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大学生村官”等中央、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服务基层人员,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由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等扫描件,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报名成功后于2024年1月5日前带证书原件到雷州市教育局人事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注意:报名时请勾选“三支一扶”或“大学生村官”选项为“是”)。关于加分政策以此补充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雷州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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