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1月《阳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现将我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总成绩及体检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对象
根据《公告》要求,在总成绩合格(合格分数线为60分)的考生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各考生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体检时间
2023年12月12日(星期二)。
三、体检程序
(一)报到。参加体检的考生须于当天上午7:30前到阳江市公安局(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三路99号)主楼第二会议室报到,保持空腹,并携带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二寸免冠照片(1张)等。对未经同意,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报到后,由工作人员安排抽签确定体检医院(体检在符合要求的医院进行)。
(二)体检。考生到达体检医院后将个人物品交由工作人员保管,按要求进行体检。体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工作人员的安排逐项进行体检。
经体检医院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可领取代保管物品,集中前往阳江市公安局进行毒品毛发检验。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执行,并须符合《公告》内的有关身高等要求,其中视力标准适当放宽,“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
五、体检纪律
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再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体检医院时领取。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体检期间,如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透露个人信息、与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未经允许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取消体检资格。
六、关于复检
体检医院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复检。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阳江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必要时,阳江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可以对体检对象重新进行体检,不受时间和体检次数的限制。
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均不进行复检。
七、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和熟悉体检须知(见附件2),熟悉有关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及要求。
(二)考生应提前熟悉指定的集中地点和交通路线,预足时间,确保准时抵达。
(三)请考生做好行程安排,按时参加体检。保持电话联络畅通,以便通过电话或手机短信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662-3310897(阳江市公安局政治处人事科)
阳江市公安局
2023年12月8日
附件:
1.阳江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生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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