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粤民发〔2019〕104号)要求,现将凤岗镇正常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对象邹远文、钟国平同志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公示期间,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信息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有意歪曲、包庇隐瞒。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8日至14日,共7天
受理单位:凤岗镇党委
地址:东莞市凤岗镇政通路1号
联系电话:0769-87758100
传真电话:0769-87758100
电子信箱:fenggangshswj@163.com
附:正常离任村干部公示信息
中国共产党凤岗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正常离任村干部公示信息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政治面貌 | 出生年月 | 任村(社区)“两委”干部经历 | 核定任职 年限 (年) | 是否正常 离任 (是/否) | |
任职时间 (起止年月) | 任职村(社区)及职务 | |||||||
1 | 邹远文 | 男 | 中共党员 | 1963年8月 | 2005.04-2021.01 | 官井头村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村党委委员 | 16 | 是 |
2 | 钟国平 | 男 | 中共党员 | 1963年1月 | 2008.06-2020.11 | 凤岗社区居委会主任、副主任;凤岗社区党工委副书记、 | 13 | 是 |
注:1.公示对象应当在行政村(含相当于行政村的生产大队、管理区等)担任过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或村民委员会成员,且正常离任(不包含2019年12月31日以前已去世人员)。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非正常离任:①因任职期间违反党纪、法律法规、政策和规章制度等受到开除党籍、撤职、罢免、免职、辞退、劝退、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之一的;②未经批准或同意擅自离职的;③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担任村干部离任的;④离任后进入机关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属国家公职人员的;⑤取得外国国籍、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之一的;⑥经县级离任村干部信息采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宜列入采集对象范围的。
3.任职年限采用累计计算方法。累计任职时间(计算到月)超过6个月(含6个月)的按一年计算,不足6个月的不予计算。村改社区前任村“两委”干部的,其任职年限为任村“两委”干部年限与村改社区后继续选任第一届社区“两委”干部的年限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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