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和《2023年连州市医疗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的要求,现就2023年连州市医疗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核对象
(一)采用“临床考核”考试方式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二)采用“笔试+面试”考试方式,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资格审核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审核(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资格审核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面试对象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一)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12月14日8:30至17:
30(周四,中午不休息)。
(二)资格审核地点:连州市医疗总院七楼会议室,
地址:连州市湟川中路3号。
(三)联系电话:0763-6689971。
三、资格审核需提交资料
(一)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二)《2023年连州市医疗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
作人员报名表》一份(在2023年连州市医疗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中登录双面打印,并在“报名人员承诺”一栏签名)。
(三)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相符的学历证书(岗位要求“应届毕业生”的,需提供2023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资格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四)其他要求
1.报考岗位要求“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需提供
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工作经历材料,包括工作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或工资证明)等佐证材料;
2.报考岗位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需
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目前仍属于事业单位编制、国有企业正式编制的报考
人员,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
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须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毕业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招聘岗位要求户籍的,是指本人户籍。
以上要求提供的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工作证明、社保缴费证明、学校出具的课程比对证明等材料需提供原件。
四、资格审核要求
(一)资格审核对象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1月13日)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职称证书、户籍(有户籍要求的)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二)资格审核对象应在指定时间带齐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时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在同岗位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中的“审查意见”栏出具审核意见(审核不合格的,须说明不合格的原因)并签名,以示负责。
(四)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核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书面委托书(本人手写签名)以及资格审核相关材料代审。
(五)考生放弃面试资格的,须以书面方式申明放弃,在同岗位笔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六)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弄虚作假或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会取消其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待面试资格审核后,在连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anzhou.gov.cn)-人事信息栏上另行公布通知,不进行电话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发布。
(二)未能进入资格审核但笔试成绩合格且名次靠前的考生请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需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本人放弃递补资格。
附件:1.2023年连州市医疗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用临床考核考试方式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2.2023年连州市医疗总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连州市医疗总院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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