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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结束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部招聘公告(招6人,12月11日~12月15日报名)

招录地区:清城区

岗位类型:其它

招录人数:6人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15日

*具体内容请以正文为准*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岗位如下:

岗位

(代码)

岗位类别

招聘人数

政治

面貌

学历要求

专业要求

招聘对象

年龄要求

性别

其他条件

武装专项工作人员(01)

教练员

1

中共党员、团员、群众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退役军人

30周岁以下

不限

通过武装系统教练员资格认证优先

武装专项工作人员(02)

装备保管员

1

中共党员、团员

本科及以上

不限

退役军人

30周岁以下

不限

服役期间任装备或物资仓库保管员优先

武装专项工作人员(03)

宣传员

2

中共党员、团员、群众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社会人员

30周岁以下

不限

有武装系统工作经验及新闻报道工作经验优先

武装专项工作人员(04)

党务辅助人员

1

中共党员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社会人员

30周岁以下

不限

具备较强组织和沟通能力,有文字功底。有武装系统工作经验优先

武装专项工作人员(05)

行政辅助人员

1

中共党员、团员、群众

本科及以上

不限

社会人员

30周岁以下

不限

有文字功底。有武装系统工作经验优先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上午9:00至11:30时,下午14:30至17:00时。时间共五天(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清远市清城区松岗路永利家园4号楼二层01室。

三、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接受资格审查,提交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历学位证书、应聘求职表(现场填写)以及招聘岗位中“其他条件”要求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应聘者为应届毕业生的可提交就业推荐表,报考者是在职人员的出具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准考证发放:准考证在报名现场发放。

五、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命题和评卷工作委托有关机构承办。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对象。面试人选按招聘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如招聘岗位人数与报考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则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要求: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处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和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三)成绩计算。

1、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计算,按百分比折算合计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2、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考生总成绩合格分数要达 到60分(含60分)以上方能被录用。

聘用方式:

根据岗位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结合“其他条件”择优录取;拟聘用人员收到通知后应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自理),体检合格并通过政考,将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福利待遇:

年薪:聘用人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按“武装专项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执行相应薪酬待遇。

联系方式:0763-3316398

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武装部

2023年12月6日

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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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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