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公告》,现就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从笔试合格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共18名考生(见附件)。
资格审核不得委托他人代理。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并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核相关事项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12月1日、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如有递补,递补考生于2023年12月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参加资格审核。
(二)资格审核地点
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二楼政治部。
(三)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3.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以及相关专业证书材料;
4.有关证明材料: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符合报考年龄放宽条件的考生,提供工作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明)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三、其他注意事项
1.请考生密切留意相关公告,保持电话联络畅通,及时知悉面试、体检等工作的具体安排。
2.请未进入资格审核但考试成绩靠前的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以便递补时及时联系。如联系不上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附件:云浮市云安区人民检察院2023年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考试进入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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