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按照规定的程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工作已经完成。现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从2023年11月24日至2023年11月30日止。若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采取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受理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天贵路93号,邮编:510800,电话:020-36902688-2093。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等以示负责。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确影响录用的,将取消拟录用人员的录用资格。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附件: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pdf
广州市花都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1月23日
原文: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