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已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公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23〕1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将我市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复核对象。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成绩均在60分(含)以上]的考生。
(二)复核条件。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粤财会〔2023〕1号文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具备博士学位。
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上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应于报名前取得。会计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
(三)时间和方式。2023年11月6日9:00至11月17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https://kj.czt.gd.gov.cn),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办理,逾期系统将关闭不再受理复核申请。
(四)材料清单
1.2023年度全国会计中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可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点击个人主页的“报名表打印”菜单补打印]。
2.考生报名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
3.学历或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学历的需一并上传之前全日制学历)。
4.考生承诺书(附件1)。
上述材料类型为图片,格式应为.jpg或.jpeg。
二、成绩复查
(一)考生对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成绩有疑义的,可于2023年11月1日9:00至11月10日17:30登录广东省会计信息服务平台,点击“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进行线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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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中级资格考试考后资格复核等有关事项的...
文章来源:http://www.jiedong.gov.cn/zwgk/zwdt/bmdt/content/post_8097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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