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和定期注册工作的通知》规定,经网上报名、现场确认、体检、无犯罪记录核查等程序,拟同意69位同志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现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等方式,向清远市教育局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11月6日至10日。
受理单位:清远市教育局。
地址:清远市清城区连江路43号金叶大厦二楼205室,
邮编:511500。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0763-3987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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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2023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原标题:关于2023年下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gdqy.gov.cn/qyjyj/gkmlpt/content/1/1784/post_17844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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