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
2024年执业医师考试的备案工作现已开始,现将市局文件转发各单位,请按照文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医师资格考试备案资料报送
1.各医疗卫生机构认真填报附件1“广州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并确保联系人电话畅通,进一步核实情况时,如电话未接通或无人接听,导致考生备案不成功,各医疗卫生机构将自行负责。
2.备案时应同时附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所有材料须加盖公章(一式三份)。
3.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不再分开汇总临床医学和中医学汇总表。
4.各单位需在11月12号前将备案资料报送区卫健局医管科,并将电子版发至区医学会邮箱hdq_yxh@126.com,逾期不予接收。
二、相关要求
(一)各单位收集汇总本单位报考人员信息,认真填报并复核确定后再发送邮件,备案汇总表一旦报送后不能随意更改名单。各单位要确保电子版与纸质版的报考人员信息一致,我们将以报送的电子版为准。
(二)报送单位如有更改,请及时与区报名点联系;未及时联系导致报名点错收漏收,由报送单位自行负责。
(三)2023年已在我省参加医师资格考试但没有通过的人员,现仍在原试用单位及原试用岗位试用,且拟于2024年继续在我省报名参加医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可凭2023年实践技能考试或医学综合考试准考证作为报名材料之一参加2024年医师资格考试,免予办理备案手续。
附件1:2024年广东省医师资格考试报名人员试用备案汇总表(医疗机构填报)广州考点用.xls
附件2: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医师资格考试备案及报名工作要求的通知.pdf
广州市花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3日
(联系人:安欣/邓梅芳,联系电话:36857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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