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尾品清湖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招聘公告》规定,经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背景调查等环节,确定汪专等7位同志为汕尾品清湖发展有限公司2023年拟聘用人员(具体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公司反映(地址:汕尾市城区东城路1号,邮编:516600,联系电话:0660-6153222,电子邮箱:swpqhfzgs@163.com)。受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汕尾品清湖发展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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