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公告》安排,公开招聘工作已于2023年10月14日进行笔试,笔试成绩在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站(www.qgsydw.com)进行查询。现将资格复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
各岗位具体复审时间详见《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附件2)。
(二)地点
报考广州市荔湾区医疗保健服务中心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8:30--11:30,地点为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20楼多功能厅(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35号)。
报考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星期五)8:30--11:30,14:00--18:00,地点为广州市荔湾中心医院20楼多功能厅(广州市荔湾区荔湾路35号)。
报考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5(星期三)8:30--11:30;14:30--17:30、10月26日(星期四)8:30--11:30,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医院3号楼4楼学术报告厅(广州市荔湾区芳村明心路3号)。
报考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5日(星期三)8:30--11:30,14:30--17:30,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中医医院长寿院区9楼人事科(广州市荔湾区长寿西路5号)。
报考广州市荔湾区骨伤科医院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8:30--12:00,14:30--17:30,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骨伤科医院行政办公楼五楼大会议室(广州市荔湾区文昌北路捷龙里20号)。
报考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的考生,资格复审时间为2023年10月26日(星期四)9:00--12:00,14:00--16:00,地点为广州市荔湾区口腔医院三楼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土兴巷27号)。
三、具体要求
(一)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到现场接受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进行。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免笔试者免于提供笔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和个人页,集体户人员提供户口本个人页及加盖公章的首页复印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使用国(境)外学历学位进行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报考人员的报考学历、专业必须符合岗位对应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若岗位同时有学位要求的,报考人员须同时取得报考学历、专业相对应的学位。招聘专业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报考人员因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且须提交课程成绩单(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供复审是否符合要求(持境外学历报考者无法提供专业方向证明材料的,是否符合招聘要求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认定)。
(4)报考岗位对职称资格、执业证等有要求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证书;有具体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有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岗位,须提供相应年限的单位缴纳社保记录和劳动合同,社保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合同单位须一致,不一致时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认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2014年10月前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可由原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材料证实。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及参加相关工作的,即使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缴纳社会保险,不视为工作经历。面向社会招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象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承诺书,承诺在聘用前提交规范化培训合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考生需在收到录取函十五天内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或执业地点变更,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招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材料。
(2)-(5)材料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审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1张。
(二)报考人员自行打印《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审查表》(附件3),按前述具体要求,提前准备复审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按照附件3目录表排列顺序进行排序。
(三)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当取消其面试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接受资格复审的人员,如在复审结束之日前不能提供齐全的材料或无法提供所需资料原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书面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主管部门申请复核。
(四)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将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w.gov.cn/)另行公布。
(六)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七)资格复审现场不提供复印服务,请考生自行备齐所有必要的证件复印件。
附件:1.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
3.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表
荔湾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时间安排表.xls
附件3:2023年广州市荔湾区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资格复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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