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服从安排、听从指挥、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热爱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为人民服务精神,责任心强,有吃苦耐劳和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廉洁奉公,遵纪守法;3.年满18周岁至30周岁(即1993年10月23日至2005年10月23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具备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所需的身体条件和政审标准;4.岗位所需条件(详见文末附件1)。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02招聘岗位及职责
岗位设置:本次招聘文职辅警4名。
03招聘办法及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牵头实施,民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监督指导,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及线上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23日(下周一)至10月27日(下周五)
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等2种方式。1.线上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材料的发送至指定邮箱(37976146@qq.com),邮件主题及压缩包文件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2.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址提交报名材料。报名地址: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民众街道民安路3号)主楼3楼政工监督室,联系电话:0760-23185101,联系人:陈先生、袁小姐。
(三)报名要求1.报考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即2023年10月23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报考人员现场报名时须携带填写清楚的《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半身标准彩照2张,退伍军人还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2.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必须真实,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无论是否被录用,所交资料一概不予退还。3.授权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须提供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授权书原件。
04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招聘办按照本方案各项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和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公示3个工作日。
05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考试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笔试对象:报考文职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
(3)笔试内容:公安常用法律法规知识。
(4)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相关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及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公布。
(5)因报考人员个人电话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和地点具体以通知为准。
(2)面试对象:笔试合格人员且需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
(3)面试内容按照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4)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5)因报考人员个人电话通讯问题导致无法及时联系或未按通知指定时间参加考试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统计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相关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及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公布。
06体检和政审
1、时间具体以公告通知为准。
2、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人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政审人员名单。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面试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中山市机关雇员招聘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由政工监督室统一组织到市内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4、政审的标准按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政审规定进行。
5、因体检或政审不合格、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07公示
经体检和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选,在中山市民众街道网站和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内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08聘用
1、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后,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具体管理考核办法依照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相关规定执行。
2、聘用警务辅助人员的待遇按民众街道办相关规定执行。聘用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五险一金”。
3、如出现聘用人员不能按时到岗,或在试用期内离职等情况的,可根据实际需要,从本次未聘用的考试总成绩合格人员中依个人意愿,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本次招聘总成绩保留半年有效期。
考生在参加招聘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政工监督室或民众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760-23185101、0760-85168369。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 中山市公安局民众分局2023年度第三批次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一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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