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干部队伍人才来源渠道,强化优秀年轻干部源头储备,持续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决定公开选聘2024年度珠海市干部队伍储备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选聘干部队伍储备人才20名,选聘职位详情请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和对象
选聘对象为应届(非在职)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人员。
报考人员需以最高学历报考,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之间取得。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应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三、选聘条件
除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外,报考者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国(境)外永久居留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志于从事党政机关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爱国敬业,诚实守信,吃苦耐劳,身心健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三)博士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选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五)报考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报名及资格审核、考核测评、总成绩计算、体检考察、确定人选、公示聘用与递补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时间。本次选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陆网上报名系统报名(https://www.163hainan.com/2023/1018/20231018112732712.png" />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此次公开选聘工作由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并负责相关解释工作,以上公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756-2128993。
附件:
3.专业参考目录
中共珠海市委组织部
2023年10月16日
原标题:关于公开选聘2024年度珠海市干部队伍储备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zhrsj.zhuhai.gov.cn/zw/tzgg/gzzk/content/post_3587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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