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政府雇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道德品行端正,敢于坚持原则,热爱纪检监察事业。
(二)户籍要求:仁化县户籍(本人、配偶或父母一方为仁化县户籍均可)。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截至报名结束日,即1987年10月14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要求: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条件。
(五)文化程度: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六)岗位设置及专业要求:本次招聘共招录3人,无专业要求。
(七)具有一定的文字功底,熟悉电脑操作。
(八)报名所需资料:
1.仁化县纪委监委公开招聘政府雇员报名表;
2.本人有效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首页以及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
3.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
4.学历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近期小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
6.如持有A1、A2、A3、B1机动车驾驶证的提供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原件现场审验后退回。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招聘
(一)有犯罪记录的。
(二)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计、信访核查、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四)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其他不宜参加招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日13日(工作日上班时间,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仁化县纪委监委干部管理监督室(仁化县新城路2号三中心一馆826室,0751-6391182)。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后,将电话通知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的时间及地点(请务必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否则因通讯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考试
1.笔试(满分100分)
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通用能力。笔试结束后,依合格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如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员出现同分现象的,则一同进入面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和语言表达、仪态仪表等方面情况。按照总分成绩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笔试占总成绩40%,面试占总成绩60%)。
(四)体检
按拟聘职位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人员体检按照政府雇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负担。对体检不合格及其他原因形成的空缺,按总分排名依次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出现相同分数时,以面试分数高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对不按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通过个别谈话、实地考察、资料审查等方式,全面了解应聘对象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聘人员,经县纪委常委会同意后,在仁化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公示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可依次递补。
四、聘用与待遇
按县政府、人社局有关规定采取劳务派遣模式管理新招录的政府雇员并办理聘用手续。薪金待遇按县政府、人社局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五、其他
(一)报名人员须保持手机(报名表上手机号码)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并查证属实,取消考试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仁化县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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