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我支队决定向社会公开招录1名劳务派遣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岗位 名称 | 岗位 简介 | 招聘 人数 | 用工 性质 | 学历 | 大专专业名称及代码 | 本科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生专业名称及代码 | 招聘 对象 | 其他条件 | 联系方式 |
科技治超协管员 | 从事交通科技治超智能执法平台辅助工作 | 1 | 劳务派遣合同制 | 大专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不限 | 不限 | 社会人员 | 每周需夜间值班2-3次、节假日正常值班,适合男性。 | 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757-87732605 |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招考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社会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8年9月5日至2005年9月5日期间出生);
5.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7.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0月7日上午9:00时至10月11日下午17:00时。
(二)报名地点
佛山市西南街道康岗路22号区交通执法支队二楼208室。
(三)报名办法
1.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填写《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本人近期的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40KB以下)等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出示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报名。
2.初审及报名确认。支队依据报考者提供的资料于2个工作日内提出是否符合职位报名资格的初审意见,并以短信形式通知报考者。初审截止时间为10月10日下午5:00时。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确保内容真实、全面、准确。学习和工作经历栏目,按时间先后顺序,从高中开始,填写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工作、任何职。对大学期间的学习经历,须填写清楚学校、院系、专业名称。为方便审核是否构成回避关系职位,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配偶父母等)及主要社会关系不得漏填,以免影响审核。
2.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员工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3.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按不低于3:1的比例开考,报考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不予开考。
4.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录用的,取消录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通过资格复审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承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及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若报考人员违背上述承诺或累计2次缺考笔试,列入诚信黑名单。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笔试内容统一为《综合职业能力测验》(包括行政处罚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习近平法治思想、交通运输执法纪律等),试题统一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水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命制。笔试结束后,报考人员可登陆佛山三水区政府网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报考者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复审。面试前,支队对面试对象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复审须报考者本人到指定地点进行,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复审不通过的不得进入面试。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从笔试合格的考生中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组织。面试总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由支队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试题统一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水综合执法支队负责命制。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等内容由各招聘单位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另行通知公告。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合格线为60分,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考察对象有违法行为、违反计划生育行为、伪造学历履历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不得聘用。
七、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者,在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由支队按有关规定委托广州南方人才发展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支队班子研究决定。
九、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面议。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要求,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三)报名后请留意佛山市三水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ss.gov.cn/gzjg/ssqjtysj/index.html)公布考试安排、成绩公布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四)本次招聘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追究责任。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水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一大队负责解释。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三水综合执法支队
2023年9月28日
(联系人:刘小姐,联系电话:87732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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