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9-10月赴珠海和广州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公告》(简称《公告》)精神,我局已组织完成了笔试和阅卷工作,现就笔试成绩公布和相关面试、体检工作通知如下:
1.笔试成绩公布。根据《公告》精神,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笔试合格线为60分,按40%计算入总成绩。成绩为“0”代表考生缺考或弃考。具体笔试成绩见附件1。
2.面试安排。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数5倍确定入围面试(试讲+综合素质评价)人员,本岗位合格人员不足5倍的全部入围面试。面试、体检安排如下:
环节 | 时间 | 地点 |
资格复审 | 10月8日下午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励耘楼 |
试讲 | 10月9-10日 |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校区 |
综合素质评价 | 10月9-10日 | |
体检 | 10月12日 | 珠海市内三甲医院 |
各入围面试考生具体的考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附件:东莞市教育局2023年9-10月赴珠海和广州定点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毕业生)珠海专场笔试成绩.pdf
东莞市教育局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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