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一)岗位: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二)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条件
(一)中共党员,且有2年以上的党龄,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基层党建工作;
(二)具有本科学历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26日之后出生);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26日之后出生);
(三)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公共管理、行政管理、法学、政治学类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较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能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设备;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因违反党纪受过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6日起至2023年9月30日下午18:00时。
(二)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通知公告”栏查看公告,下载《天河区棠下街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基本信息登记表》(见附件1)进行报名,并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党员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等电子版的压缩件(文件名修改为“姓名+手机号”)发送至电子邮箱tx-djs@thnet.gov.cn,联系电话:020-85653425。
(三)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开考比例不低于5:1,若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视实际情况适当延长报名期限。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题满分为100分。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知识水平,综合知识内容包括:政治理论、时事政治、行政管理、公文写作、经济、法律等基本知识。
笔试成绩和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天河区棠下街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表》(见附件2)所需材料中的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作为审查依据。
1.人员确定。资格审查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资格审查人选与拟招聘人数5:1比例确定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时间地点。考生请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3.审查要求。资格复审主要审查考生是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以及证明材料的真伪。所需证件、资料均以原件为准,原件现场核对后退还。若考生本人无法按时一次性完整提交招聘基本条件所需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由此出现的面试人选空缺,按该岗位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依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数的5倍,面试人选为通过资格审查的实有人员。
面试原则上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与所聘职位的专业、岗位特点的适应性以及分析判断问题能力和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未达60分者,不得进入考核和体检环节,也不得作为递补对象。
(四)考试综合成绩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此次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上公布。
五、体检、组织考察、确定拟录用名单
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在三甲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普通入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进入考察环节的考生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一式一份,现场核对后退还原件)。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原因放弃聘用资格等情况,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州市天河区信息网(http://www.thnet.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无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如有影响聘用不良反映的,经核实按规定取消资格,按综合成绩、体检和公示情况替补录用拟聘人员。
六、工资待遇
福利待遇、管理办法参照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有关规定执行。
(一)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二)受聘期间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天河区党建工作指导员工资待遇的方案>的通知》执行,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
(三)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享受休假及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
七、注意事项
(一)笔试、资格审查和面试的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通过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人事信息—人事招聘”栏另行公布,考生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以上考试。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者取消资格。
(二)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处理。广州市天河区棠下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对本次招聘的解释工作。
(联系人:司徒小姐、张小姐,联系电话:020-85653425、18929568663)
附件1:天河区棠下街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基本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棠下街2023年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资格审查目录表.doc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棠下街道办事处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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