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要求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够保守工作秘密,纪律观念强;热爱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年满18周岁,30周岁以下,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符合体能测试相关要求,能适应24小时值班,可以协助民警完成艰难险重任务;5.身高1.70米及以上,特殊岗位可适当放宽;6.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情况及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3.本人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11.全日制院校在读学生;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15日至9月22日截止
(二)报名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到中山市港口镇兴港中路170号港口公安分局办公楼212室,现场填写《中山市公安局港口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底色不限);
2.有效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资料扫描件;3.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如退伍证、驾驶证等)。
三、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构成,各占总成绩的50%,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考核。笔试内容: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主要包括法律、政治时事类综合基础知识等,不委托任何社会机构进行培训。综合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2位)由高到低排列,按照1:3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名单(综合总成绩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综合总成绩合格人数确定体能测评对象)。笔试与面试时间、地点将电话另行通知。
四、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参照人民警察体能测评标准和条件执行,体能测评不计入总成绩,分为达标与不达标,不达标的不予聘用。最终按照体能测评达标者的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列,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医院由招录单位指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参照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报考资格和条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将在分局通知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合格后,择优聘用。
八、相关待遇及福利
本次招聘辅警岗位收入具体包括基本工资(含五险一金)、津补贴、绩效奖金等福利待遇,收入在7.4万-12万之间。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警官、郑小姐咨询电话:0760-23187718(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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