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公告》要求,现对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考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反映(受理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创业一路1号宝安区人民政府449室,邮编:518101,监督电话:0755-27590006,邮箱:yjglj-rsk@baoan.gov.cn,受理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按规定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将取消拟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
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将按规定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9月11日
附件:
1.深圳市宝安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拟聘人员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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