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宝安区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要求,现对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考生资格复审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6日至9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宝安区司法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宝安区司法局将正式受理拟聘人员材料。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前进一路76号宝安区司法局306办公室
邮编:518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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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拟聘人员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
2023年9月6日
附件:
1.深圳市宝安区司法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拟聘人员名单.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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