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公费定向培养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15号)的文件精神,经体检、考察合格,现将2023年南澳县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拟聘人员(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如对拟聘人选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我们反映。
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8月23日至2022年8月31日)
受理单位:南澳县教育局人秘股
通信地址:广东省汕头市南澳县后宅镇广新路
电话:0754-86805217。
南澳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3日
附件:2023年南澳县公费定向培养粤东西北中小学教师拟聘人员公示名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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