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考试网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公告

根据《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公告》有关要求,现对航城街道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23日至8月31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航城街道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航城街道将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对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的单位或个人反馈。经调查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用情形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向宝安区委组织部报送拟聘人员材料。

受理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工作日)

联系地址: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办公大楼713室(凯成二路19号)

联系电话:0755-85905090

邮 编:518128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名单

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

2023年8月22日

附件:深圳市宝安区航城街道办事处2023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示名单.xls

原文:
收藏 订阅 小程序
The End

*声明:本站发布的招考动态来源于考试官方网站,本站整理编辑,若涉及版权或错误,请联系本站予以更改或删除。点击反馈

微信扫一扫
关注该公众号

二维码
意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