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和省、市、县关于教育教研体系建设的工作要求,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的教研员队伍,进一步提升我县教育科研水平,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6名中小学教研员,现就选聘教研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方法
坚持“公开选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经过严格资格审查,通过“说课+评课”的形式,公开、公平、公正择优选聘优秀教师。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五华县内中小学在编在岗教师,有六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且近三年从事本学段、本专业教学工作。
(二)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
2.事业心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热爱教研工作,自觉为提高基础教育质量贡献智慧。
3.教学业绩显著。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积极推行新课程改革,近三年的教育教学业绩显著,位居全县前列水平。
4.教育教学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科研上取得优异成绩。
5.师德师风高尚,遵守教研工作学术道德,作风民主,关心爱护学生。
6.有学科循环教学或毕业班教学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熟悉计算机操作。
9.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8月21日以后出生)。
10.符合选聘职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职位表》(附件1)。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报名:
(1)立案审查尚未结案或受过党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2)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者应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携带相关资料到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综合部(902室)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咨询联系人:曾剑青;联系电话:13723664606。
(二)报考要求
1.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名人员提交《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聘教研员报名表》(附件2),同时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背面注明本人姓名);
3.按照职位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及其他相关业绩材料(含近三年的教学业绩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领取准考证
根据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试
考试主要采取说课加评课方式,按照所报职位确定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一)说课
备课30分钟,说课15分钟,说课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评课
观看教学视频15分钟,评课10分钟,评课成绩按100分计算,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拟选聘人员。
考试总成绩按下列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说课成绩×60%+评课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同一岗位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聘人员。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2023年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职位表》备注说明确定拟选聘人员。
五、体检
经考试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拟聘用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公示与聘用
经考试、体检合格的拟选聘人员名单将在五华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选聘人员执行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及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能胜任教研员岗位的返回原工作单位任教。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且与在《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选聘教研员报名表》和所提供的简历等材料中填写的内容一致。若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所提供的资质材料不真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选聘人员的岗位聘用。按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聘用,如遇无相对应岗位,则执行高职低聘。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2023年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2年五华县教师发展中心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docx
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华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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