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高埗公安分局拟于近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信访工作人员。
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录计划
岗位职责:处理信访事项工作。
招聘人数:1人
02
招聘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任何非法组织;
(四)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服从组织分配;
(五)男性,年龄20-35周岁,有专业特长可适当放宽;
(六)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退役士兵放宽至高中以上学历;
(七)同等招聘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或因工(公)殉职辅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辅警配偶子女、中共党员、退役士官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本地户籍优先招聘。
03
报名程序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至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2、报名地点:高埗公安分局法制大队
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
广东省东莞市高埗镇中心中路2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填写《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招聘警务辅助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下载电子版先行填写,亦可现场领取)、测量身高,并提交以下相关材料(原件经核验后当场交回本人,复印件统一为A4纸规格,由分局政工监督室收存不退还):(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3)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5)近期大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同版)。
二、资料审核报名结束后,由分局政工监督室对报名人员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组织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进行考核。
三、考核采用面试方式。四、体检按岗位拟招聘人数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体检统一标准,到高埗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费)。五、政审考察参照招录人民警察政审相关标准执行。六、递补聘用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而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的,将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04
聘用管理
1、聘用确定聘用的人员,由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2、待遇年薪包干约7.5万/年/人(含五险一金等)。3、试用期管理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内如发现不能胜任工作或有违法违纪违规等情形的,予以解聘。
05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应提供准确的电话联络方式,确保随时可联系,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二)已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不保留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有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取消报名资格或录用资格。
(四)本公告内容由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负责解释。
(五)咨询答疑电话:0769-88877123(咨询时间为报名时间)。
东莞市公安局高埗分局
2023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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