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师资格证申请人:
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完成,现将领取证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认定通过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选择自取方式的申请人于2023年8月9日至9月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和下午2:30-5:00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毕业证原件,社会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选择邮寄方式的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于2023年8月8日交至邮政快递寄出,采取到付形式,请注意保持电话通畅。
二、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资格证由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认定,领取时间请关注“广州市教育评估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广州市教育局”官网发布的信息。信息发布后请到花都区教育局领取。
三、鉴于部分2023年毕业生已离校,如原选择自取,现申请改为邮寄方式,可在【金山表单】https://f.kdocs.cn/g/kfl5U5CK/填写教师资格邮寄信息,经审核通过后分批交至邮政快递寄出。
四、自取方式领取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33号(花都区教育局)3楼311室。咨询电话:020-3689889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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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花都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2023年8月4日
原标题:关于领取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证书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uadu.gov.cn/gzjg/qzfgzbm/qjyj/tzgg/content/post_91462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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