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公告》,现将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具体名单详见附件《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汕头市龙湖区珠江路23号珠江楼教育局9楼会议室。
四、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一)《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报名表》(登录“职得招聘网”www.zdzp.cn双面打印报名表,并在背面“报名人员承诺”中签名)。
(二)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三)户口簿原件及其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或高中毕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属龙湖区“三年行动计划”引进的博(硕)士研究生的配偶的考生,还须提供配偶在龙湖区的工作单位证明及结婚证。
(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及其复印件。
(五)属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六)与报考岗位要求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七)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八)对笔试成绩符合政策性加分(符合“三支一扶”加分条件)的人员,需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五、其他说明:
(一)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
(二)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因入围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可在同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下一名人员,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或应聘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项将另行在本网站公告,敬请留意。
附件:《汕头市龙湖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面试资格复审名单》
汕头市龙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汕头市龙湖区教育局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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