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促进农村教育质量提高,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和《河源市教育局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河教人〔2023〕139号)文件要求及我县部分农村学校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决定面向我县公开招募5名(见附件1招募岗位表)优秀退休教师到我县农村学校任教。为确保招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龙川县退休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
二、招募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二)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计算至公告发布时),身体健康。
(三)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募: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岗位职责
银龄教师应在乡镇学校驻点,根据自身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承担相关的教学任务。服务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考核合格的银龄教师可以连续讲学,但一般不超过3学年。银龄教师按学年和教育局签订讲学服务协议,服务期间,县教育局对银龄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3年8月17日9:00至17:00。
(二)报名地点:龙川县教育局一楼服务大厅。
(三)现场报名:有意向的符合条件的人员选择讲学的学校和学科(岗位表见附件1),填写《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并提交身份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退休证、县级以上荣誉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资格审查:县教育局对应募人员的申请材料进行审
核,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五)面试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面试,确定拟招募名单。面试采用说课的形式,说课内容由应募者应募学段学科中任选一课时。
(六)体检: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应募人员按指定时间空腹到龙川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应募者自理。
(七)公示:体检合格后,拟招募教师名单在龙川县政府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八)签订协议: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教育局与拟招募人员签订服务协议(附件3)。
(九)上岗任教:秋季开学前,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上岗。
五、保障措施
1.经费保障: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省财政安排专项工作经费每人每学年3万元。
2.政策保障:银龄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其它政策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21〕8号)执行。
六、递补
入围体检的人员若出现放弃体检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招聘单位视实际需要,决定是否在同岗位面试结果应募者中,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并按规定组织递补人员进行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758335(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1.2023年秋季龙川县公开招募银龄教师岗位表.xls
龙川县教育局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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