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廉江市人民医院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3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和科研人员。
(一)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其他应聘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相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为18-35周岁(硕士研究生及中级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0周岁,副高级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45周岁,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放宽到50周岁,正高级职称人员报考年龄放宽到55周岁)。招聘岗位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报考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7日8:00至8月11日17:00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考服务平台(考生报名)”(https://www.sydwzk.cn/gdljrmyyzp2023,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
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请于2023年8月12日上午8:00至8月15日下午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考试。
未按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报名的应聘人员视为放弃报名。
(三)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请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rlzyhshbzj/index.html)、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卫生健康局版块(http://www.lianjiang.gov.cn/qtlm/yqlj/ljzfbm/ljswsjkj/index.html)另行公告。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招聘岗位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或副高职称及以上的免笔试(详见附件岗位表),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考核。
(一)笔试
笔试主要为卫生专业技术系列岗位笔试科目通用能力测试(卫生类)。应聘人员须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
笔试将于2023年8月进行,具体时间将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另行公告。
(二)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公布。
符合《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加分条件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并在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凡未在报名系统中填写加分事项或未按招聘单位规定时间进行加分资格审查的,不予加分。
(三)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廉江市卫生健康局、廉江市人民医院在统筹考虑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分别划定。
(四)面试
1.入围面试人员。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核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未达1:3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免笔试岗位由系统初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公布。
2.资格审核。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
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核的岗位,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3.面试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组织进行。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五)考试综合成绩计算
1.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考核的岗位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如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
2.免笔试岗位
免笔试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为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按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公示。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并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将结合考生报名情况等决定是否进行补录。如进行补录,具体事项将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另行公布。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集中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保过班”、“协议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招聘组织方无关。
(四)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五)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公告期间可登录招聘系统查询;报名期间并可致电廉江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廉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8:30—12:30、14:00—18: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六)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廉江市人民政府网廉江市卫生健康局版块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
(七)咨询电话:0759-6613115(廉江市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0759-6623753(廉江市卫生健康局人事股);
(八)投诉电话:0759-6613218(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附件:廉江市人民医院2023年公开招聘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xls
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廉江市卫生健康局
廉江市人民医院
2023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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