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聚优才——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要求,现将笔试成绩复查情况及现场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复查情况
根据《“惠”聚优才——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告》要求,我局按程序安排考生进行查分,经核查,考生笔试成绩均无异议。
二、现场资格审核工作安排
(一)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人员名单
资格审核对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资格审核人选。
进入资格审核环节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如因上述情形导致资格审核人选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内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入围资格审核人选。
现结合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复查情况,确定759名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核环节,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核方式
1.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材料。
2.现场确认应聘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安排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7月27日-28日(上午8:30至11:30, 下午2:30至5:30)。具体安排见附件(注:为现场资格审核工作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牢记顺序号,并严格按安排表的要求到相应的组别进行审核)。
(四)现场资格审核地点
博罗县教师发展中心(博罗县城上塘路9号)。
(五)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交下列纸质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1份):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考博罗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
3.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学历参与应聘的需同时提供研究生和本科的学历、学位证书(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及有关证明材料);未颁发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和成绩单;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与报考岗位不符的还须提供其他佐证材料(如学业成绩单、学生证、所在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相近的证明材料等);
4.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承诺书、职称证书等;
5.公务员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民办学校教师报考必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盖章的书面同意报考证明;
6.报考有职称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与岗位相符的职称证书。
7.报考有教育教学经历要求岗位的教师,须提供教育教学工作证明;
8.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需提供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或《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9.岗位要求应提交的其它报名材料。
以上有关材料按顺序装订,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交,由招聘工作小组工作人员审核后留复印件,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即退回考生。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提交报名纸质材料,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虚假材料或材料缺失导致现场资格审查不能通过的,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三、联系方式
(一)咨询部门电话:
博罗县教育局人事股(张老师):0752-6622536
(二)投诉及监督部门电话:
中共博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博罗县监察委员会第十二派驻纪检监察组:0752-6206389
博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52-6291791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在博罗县教育局。
特此公告
附件:“惠”聚优才——惠州市博罗县2023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现场资格审核安排表.pdf
博罗县教育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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