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荔湾区编外人员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街编外人员岗位空缺及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在编外人员备选库中补充招聘5名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充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在编外人员备选库中补充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2名,禁毒专职人员1名,综治办文员1名,党政办内勤1名。
二、编外人员备选库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参加过面试 |
1 | 文*锋 | 男 | 440682***1313 | 是 |
2 | 罗*梅 | 女 | 441823***5048 | 是 |
3 | 张*鹏 | 男 | 440184***0314 | 是 |
4 | 庞*才 | 男 | 440982***4359 | 是 |
5 | 林*濠 | 男 | 440582***0090 | 是 |
6 | 肖*昕 | 男 | 440508***1413 | 是 |
7 | 陈*城 | 男 | 445281***1552 | 是 |
8 | 徐*樨 | 男 | 350322***351X | 是 |
9 | 周* | 男 | 441882***0618 | 是 |
10 | 李*怡 | 女 | 440184***3347 | 是 |
11 | 庾*邦 | 男 | 440184***0312 | 否 |
12 | 何*威 | 男 | 440103***091X | 否 |
13 | 方*雪 | 女 | 445224***2487 | 否 |
14 | 林*强 | 男 | 431121***805X | 否 |
三、补充招聘程序
(一)面试
补招按考试成绩高低顺序递补,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递补。参加过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考试综合成绩高低顺序直接补录;如无递补的已面试人员,从已参加过笔试但未参加过面试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补录,并安排一次面试,综合成绩合格的,方可补充录用。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测试应聘者与所聘岗位的专业匹配性以及分析判断能力、口头表达能力等。
面试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电话通知。
(二)体检
依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单位将对进入体检人员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户主页),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审核无误后,确定体检名单。组织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2010〕382号)执行。体检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三)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单位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考察。组织考察不合格的,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放弃聘用的,取消应聘资格,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lw.gov.cn)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公示期满没有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本人自愿放弃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
四、工资待遇
依照荔湾区编外人员薪酬待遇相关文件执行,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基本工资按正式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本次招聘的编外人员,采用“包干经费+绩效”的薪酬方式。年包干经费含工资、个人及单位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等,绩效根据个人实际完成任务量,进行考核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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