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充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力量,提高协管员队伍素质和责任感,落实长效的管理模式,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协管人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制定招聘方案。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面试、资格复查、体检、试用、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进行。
二、招聘职位及工作地点
1.本次计划招聘协管员1名,择优录取。
2.工作地点:江门市新会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即1988年7月1日后出生人员,以身份证记载日期为准);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3.热爱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能接受到镇、村工作;
4.熟练掌握Office、Excel等办公软件,有较强公文写作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法处罚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执行期未满人员;
(3)有违法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人员;
(4)有吸毒史人员;
(5)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人员。
四、招聘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管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
2.协助参与给排水行业政企党建共建相关工作;
3.服从招聘单位其他工作安排。
五、报名办法及提交资料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8日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2.报名地点:新会区人力资源就业创业服务中心1号窗口(地址:冈州大道中12号,联系电话:6331120),现场提交资料资格审核。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填写《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管员招聘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大一寸照片2张,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报告原件及复印机1份;
6.养老保险缴费明细原件1份。
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在规定时间内向用人单位提交报名资料,所提交材料应当真实、全面、准确、有效,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或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材料、信息,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面试初定于2023年7月31日集中举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为结构化面试,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终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考试由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组织实施,考试地点局机关大楼(冈州大道中132号)。
七、资格复查
通过考核后,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提交相关证件原件予以核对,应聘者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我省现行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执行。放弃体检、未按时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的,将不予录取。
拟聘人员自行到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九、公示
考试、体检通过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新会人才网(http://wwww.xhrc.com.cn/)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可向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提出,投诉电话6780999。
十、聘用
本次招聘协管人员的最终人数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入围人数及综合成绩等情况确定。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1720元/月),试用合格后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书,按劳动合同进行管理,劳动合同原则三年一签。
十一、薪酬待遇
按照《关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配置协管员的批复》(新府办复﹝2021﹞124号)标准,执行,薪酬待遇为定额包干制约5.2万元/年(含单位及个人应缴社保费、住房公积金、绩效考核奖金和个人所得税等),今后如有调整,按区政府最新文件批复为准。
本公告由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112232.
附件: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协管员招聘登记信息表.docx
江门市新会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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