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及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
名单见附件
二、体检工作安排
1、时间、地点:
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2、注意事项:
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初次体检费用由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承担,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报考人员,由本人负责承担复查体检费用。
(1)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体检结果为准,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
(2)需复查的考生,自通知复查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不予聘用。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要求,经批准后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指定医院出具的复检结论为准。
(4)经指定医院认定体检不合格的,或未按时、按要求进行体检的,不予聘用,可按综合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三、后续工作安排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组织考察对象,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咨询电话:020-39079981
特此通知。
附件:2023年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联合广州外国语学校教育集团(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综合成绩及体检入围人员名单.xls
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广州市南沙区滨海实验学校
2023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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