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3年4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现将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至7月2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来访、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反映(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号一楼1113,邮编:518100,联系电话:0755-28909602)。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经调查属实且不宜聘任的,取消拟聘人员的聘任资格。公示期满,未发现有不予聘任情形的,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向龙岗区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聘用手续。
附件:《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4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
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3年7月18日
附件:5.深圳市龙岗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23年4月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公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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