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清远市佛冈县教育局已按程序完成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教师资格认定有关工作。经申请人网上报名、体检、现场确认及佛冈县教育局初审、复审等环节,拟认定下列人员取得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7月12日到7月18日。
对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进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向清远市佛冈县教育局人事股(0763-4281171)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佛冈县石角镇106国道佛冈大道中658号佛冈县教育局302室, 邮编:5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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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冈县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名单.pdf
原标题:关于佛冈县2023年上半年第二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名单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fogang.gov.cn/ywdt/gggs/tzgg/content/post_173268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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