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心理素质测评等程序,黄佳豪等9位同志(详见“普宁市公安局2023年拟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人员名册表”)拟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6月25日。
公示期间,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普宁市公安局反映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留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拟录用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联系电话:0663-2223904
通讯地址:普宁市流沙大道西99号普宁市公安局办公楼主楼四楼417室
邮政编码:5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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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宁市公安局
2023年6月15日
普宁市公安局2023年拟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人员名册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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